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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州教育 2020-09-07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已发展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专家研判评估,我市防控疫情输入存在极大风险。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师生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校(以下“各学校”均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执行。




扎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一)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


各区各校要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落实人员值守。做好留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师生大型聚集性活动。了解和掌握师生(含在外实习的师生)假期动向,假期到过武汉的师生返回广州入学时要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要及时报告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加强传染病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校园网等发送给师生及家长。按要求布置寒假体育作业,鼓励师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建议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武汉,如果非去不可的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


(三)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各区各校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穗爱卫〔2020〕1号)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区爱卫办的统一部署下,科学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于3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四)加强部门联动


各区各校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卫生部门密切联系,获取专业指导。教育、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学校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做好开学前准备



(一)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职工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二)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


学校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十项措施”,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要储备足量的卫生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及体温计。学校食堂、洗手间、宿舍等场所的洗手池必须配备充足的洗手液。


(三)做好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


开学初,各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宣传栏等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知识,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通过宣传让广大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学生传染病复课管理工作,保证病例居家隔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返校证明方可返校。对休假在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补课工作,解除家长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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